职称评审
一、受理对象及条件
(一)受理对象:办理人事代理的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;
(二)晋升职称条件
1.大专、本科毕业任助理级满四年以上;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任助理级二年左右;可申报中级职称(除国家明确规定必须考试外);
2.本科以上学历任中级职称五年以上;获博士学位任中级职称二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称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申报对象近期二寸证件照1张;
2.材料清单2份;
3.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(高级一式四份,中级一式三份);
4.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(高级一式三十五份,中级一式二十五份),高级还须提交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表》(一式三十五份);
5、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二份;
6.任期年度考核材料一套;
7.学历、学位、资格证书、聘书、职称外语合格证、计算机考核合格证、继续教育证明、有关论文、著作、研究报告、奖励等材料及复印件各一式二份。
三、办理程序
1.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预审合格后,报县职改办审核;
2.审核通过后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,通过后发文公布;
3.办理相应的资格证书。
四、完成时限
符合条件,材料齐全,每年规定时间上报一次。
联系电话:0573-4026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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