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事依据
1、嘉兴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转发《市委组织部、市人事局关于嘉兴市 1997-2010 年跨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规划实施意见》的通知(市委办发 [1999]16 号);
2、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、市人事局关于印发《嘉兴市培养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导师奖评选试行办法》的通知(嘉人专 [2004]26 号)。
二、对象条件
在我县科研设计、教育、卫生、工农业生产、科技推广、文化艺术、新闻、体育、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中,为“嘉兴市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”的培养指导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(含经批准延长退休)中老年专家。要求具有培养和指导“带头人”的能力,并已指导 1~2 名“带头人”进行学术研究、技术创新、项目攻关等,取得显著成绩。
三.办事程序
由所在单位推荐,或由“带头人” 或 2 名以上“带头人后备人才”联名推荐,填写有关推荐材料,经县(市、区)组织人事部门按评选条件研究确定推荐名单,报市人事局。
四、结果反馈
在嘉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单发文公布后,按政策规定落实相应待遇。
责任科室: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
联系电话: 0573-42282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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