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才首页 人事首页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考试服务 培训信息 局长信箱 表格下载 业务咨询
> 公务员晋升科级行政非领导职务
> 公务员考试录用
> 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、技术、管理专家选拔
> 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
> 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失工作能力提前退休
> 机关、事业单位技工管理
> 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
>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
> 嘉善县属事业单位法人补领证书
> 晋升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
> 全国各类执业(职业)资格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
> 人事代理
> 县属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
>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
> 信访工作制度
> 引进国外技术、管理人才
> 引进人才身份确定
> 专业技术带头人导师奖评选和管理
> 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选拔和管理
>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
>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职称(执业)资格考试监督管理
 
 

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职称(执业)资格考试监督管理

一、办事依据
1 .中共中央、国务院转发《关于改革职称评定、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》的通知 ( 中发 [1986]3 号 ) ;
2、人事部关于印发《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》的通知 ( 人职发 [1990]4 号 ) ;
3、人事部《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的通知》(人发 [1997]75 号)
4、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《浙江省<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>》的通知 ( 浙职改字 [1992]1 号 )
5、市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《嘉兴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》的通知 ( 嘉职改 [1999]2 号 ) 。

二、对象条件
1、符合原中央职改领导小组下发的高等学校教师等 29 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试行条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省、市人事职改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;
2、符合市职改领导小组印发的部分系列破格申报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( 试行 ) 的通知 ( 嘉职改 [1997]5 号 ) 所规定的条件。

三、办事程序
1、基层单位在评审工作开始前,将评审 ( 初定 ) 办法、评审 ( 初定 ) 条件等向专业技术人员公布,然后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;
2、基层单位的推荐评审 ( 初定 ) 材料经主管部门 ( 或人事代理机构 ) 审核汇总,送县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意见,再送市职改部门或有关评委会办公室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,由县职改办受理。
3、评委会在召开评审会议前,填写申请召开评审会议的函及评审对象花名册,随附评审对象评审表等有关材料,报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。审查意见以复函形式返回有关评委会;
4、评委会收到批复后召开评审会议,评审通过对象及同意推荐对象,由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发文公布或出具推荐 ( 委托 ) 评审函。初定通过对象,由县人事职改部门核准公布;
5、公布各类专业技术资格、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政策规定;报名工作结束后,由人事职改部门(或会同有关部门)资格审查;
6、对各类专业技术资格、执业资格及职称外语考试的考务、考风、考纪等进行检查、指导和监督;审核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;
7、企业单位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。事业单位填写聘任名册 , 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经主管部门审核,报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核准后聘任。

四、时限要求
1、评委会办公室在评审工作结束后 15 天内将评审结果书面报告送达人事职改部门,人事职改部门在收到评审结果报告之日起 15 天内发文公布;
2、人事职改部门在收到部门 ( 单位 ) 初定职称的书面报告之日起 15 天内发文公布;
3、人事职改部门随时办理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书面材料。

责任科室: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( 县职改办 )
联系电话:0573-4228238

 
人才市场 | 联系方式 | 服务说明 | 友情链接 | 网站数据
版权所有:嘉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:嘉善县魏塘镇车站北路97号
服务热线:0573-84026222 84023710 84032440 84031169
传真:0573-84026222    电子邮箱:jsrcsc@js.zj.cn
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的任何招聘信息和文章
技术开发: 嘉兴市吴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 [一品人才:嘉人中介0011号]
2005-2006 All Rights Reserved